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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介绍

1股票期权简介

股票期权合约为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股票或者跟踪股票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等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权是交易双方关于未来买卖权利达成的合约。就个股期权来说,期权的买方(权利方)通过向卖方(义务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即有权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特定股票或ETF。当然,买方(权利方)也可以选择放弃行使权利。如果买方决定行使权利,卖方就有义务配合。

2、股票期权基本要素

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期权采用标准化期权合约,合约包括合约标的、合约类型、合约单位等六大要素。

1)合约标的

期权合约中双方约定的未来买入或卖出的资产。

2)合约类型

分为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两种。

认购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权利方)有权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从卖方(义务方)手中买进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买方享有的是买入选择权。

认沽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权利方)有权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将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卖给期权的卖方(义务方),买方享有卖出选择权。

3)合约单位

每张期权合约对应的标的的证券数量。

(4)合约到期日

合约到期日=最后交易日=行权日

是合约有效的可供交易的最后日期,也是期权买方可行使权利的最后日期。合约到期后自动失效,期权买方不再享有权利,期权卖方不再承担义务。

5)行权价

是期权合约中双方约定的未来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价格。

6)交割方式

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实物交割是指在期权合约到期后,认购期权的权利方支付现金买入标的资产,认购期权的义务方收入现金卖出标的资产,或认沽期权的权利方卖出标的资产收入现金,认沽期权的义务方买入标的资产并支付现金。现金交割是指期权买卖双方按照结算价格以现金的形式支付价差,不涉及标的资产的转让。

3、期权个人投资者参与需满足条件

1)在公司或其他证券公司开户合计六个月以上具备本公司或其他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六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2)申请开户前20个交易日日均托管在公司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或证券),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证券市值指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发行或代销的理财产品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证券的市值,如通过港股通购买的港股。

3)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4)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5)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6)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7)监管机构及公司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通过本公司组织的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已开立沪市衍生品合约账户且满足上述第6项条件的个人投资者,视为满足开立深市衍生品合约账户的适当性准入要求。

4、期权的用途

     期权具有管理投资风险、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需求、发现价格和提升标的物流动性等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风险管理:可以满足投资者风险管理需求,有利于投资者套期保值和风险对冲。

2)多元化交易:过组合策略交易,形成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组合

3降低买入成本:投资者可卖出认沽期权,收取权利金以低价买入标的资产。

4)增强持仓收益:投资者可长线持有标的,通过卖出认购期权,收取权利金以增强持仓收益。

5、期权的风险

期权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四种:

1)价值归零风险:期权在合约到期日没有行权价值(行权赔钱)。

2)到期不行权风险:期权在合约到期日有行权价值(行权赚钱),却没有行权。

3)高溢价风险:期权价格大幅度高于合理价值时,跟风炒作;

4)保证金风险:卖出开仓后,保证金不足遭“强行平仓”。

6、期权与期货的区别

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权

期货

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不对等。
期权的买方只有权利,没有义务;期权的卖方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对等。

保证金收取

只有期权的卖方需要缴纳保证金。

买卖双方均需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计算

期权是非线性产品,保证金非比例调整。

期货是线性产品,保证金按比例收取。

清算交割

若期权合约被持有至到期行权日,期权买方可以选择行权,或者放弃权利;期权卖方需做好被行权的准备,可能被要求行权交割。

若期货合约被持有至到期日,持有人需要按照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物,或进行现金结算。

合约价值

期权合约类似保险合同,本身具有价值(权利金)。

期货合约本身无价值,只是跟踪标的价格。

盈亏

期权买方的收益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波动,但其亏损最多为期权的权利金;卖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权的权利金,其亏损则是不固定的。

期货合约买卖双方承担的盈亏风险是对称的。


7、期权与权证的区别

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期权

权证

发行主体

没有发行人,满足条件的市场参与人在有足够保证金的前提下都可以开仓卖出期权。

通常是由标的证券上市公司、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或大股东等第三方作为其发行人。

合约当事人

期权交易的买卖双方。

权证的发行人与买方。

合约特点

标准化合约:
期权合约条款基本相同,由交易所统一确定;
行权日、行权价格、行权方式由交易所规则规定。

非标准化合约:
由发行人确定合约要素,包括行权方式可以选择欧式、美式、百慕大式等;交割方式可以自行选择实物或现金。

合约供给量

理论上供给无限。

权证的供给有限,由发行人确定,受发行人的意愿、资金能力以及市场上流通的标的证券数量等因素限制。

持仓类型

投资者既可以开仓买入期权,也可以在没有买入持仓的情况下开仓卖出期权。

投资者只能买入权证,或者在持有权证的情况下进行卖出。

履约担保

期权卖方因承担义务需要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随合约标的市值变动而变动)。

发行人以其资产或信用作为履约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