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公示
1、A股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费用收取标准 | |||||||
业务分类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
A股股票 及 存托凭证 |
沪市 |
交易佣金 |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双向收取,起点5元 | ||||
过户费 |
A股股票按照成交金额的0.01‰,双向收取,起点0元 存托凭证按照成交金额的0.02‰,双向收取,起点0元 | ||||||
印花税 |
成交金额的0.5‰,买入不收,卖出时收 | ||||||
深市 |
交易佣金 |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双向收取,起点5元 | |||||
印花税 |
成交金额的0.5‰,买入不收,卖出时收 | ||||||
2、基金交易费用收取标准 | |||||||
业务分类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
基 金 |
封闭式 |
交易佣金 |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双向收取,起点5元 | ||||
LOF买卖 | |||||||
ETF买卖 | |||||||
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 |
认购、申购和赎回费率 |
按基金公告标准收取 | |||||
3、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全国股转公司交易费用收取标准 | |||||||
业务分类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
A股及挂牌公司股份 |
交易佣金 |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起点5元,双向收取 | |||||
印花税 |
成交金额的0.5‰,出让方缴纳,受让方不征收 | ||||||
两网及退市公司股份 |
交易佣金 |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起点5元,双向收取 | |||||
印花税 |
成交金额的0.5‰,出让方缴纳,受让方不征收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债券(公司债/企业债现券、可转换公司债券) |
公司债/企业债现券交易佣金为成交金额的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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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券交易费用收取标准 | |||||||
业务分类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
债券〔国债、企业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
沪 |
交易佣金 |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2‰,起点1元 | ||||
深 |
交易佣金 |
国债、企业债、公司债交易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2‰ 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佣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1‰ | |||||
5、港股通交易费用收取标准 | |||||||
业务分类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
港股通 (含沪港通和深港通) |
交易佣金 |
不高于成交金额(港币)的3‰,双边收取,起点5元人民币。 | |||||
代扣代缴费用 |
印花税 |
成交金额(港币)的1.0‰,双边收取(取整到元,不足一元港币按一元计); 对于港股通ETF,暂免征收。 | |||||
交易征费 |
成交金额(港币)的0.027‰,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
交易费 |
成交金额(港币)的0.0565‰,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
交易系统使用费 |
每笔交易港币0元。 | ||||||
股份交收费 |
成交金额(港币)的0.02‰,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最低及最高收费分别为2元港元及100元港元。 | ||||||
财汇费 |
成交金额(港币)的0.0015‰,双边收取(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
证券组合费 |
按每个自然日日终证券持有市值分段收取。每个自然日固定收费。 | ||||||
注:以上公示的收费中,包含部分代扣代缴费用。代扣代缴相关费用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收费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