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封闭期 | 本计划每个开放期为成立后每月20日起三个工作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开放期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在开放期内,本计划办理参与、退出等业务。开放期以外的每个工作日,本计划不办理参与、退出等业务。 每个开放期开始之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计划无法按时开放办理参与、退出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在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计划无法按时开放办理参与、退出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投资者持有的每份计划份额设置18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即投资者在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对投资者初始募集期间认购的计划份额而言,下同)/参与申请确认日(对投资者在开放日参与的计划份额而言,下同)起至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参与申请确认日18个月后的月度对日止的期间(例如: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日/参与申请确认日为2024年8月20日,最短持有期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6年2月20日)无法申请办理该计划份额的退出业务。自每份计划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次日起,投资者在开放日可以申请办理该计划份额的退出业务,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另有规定或资产管理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具体时间为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资产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暂停参与和退出的除外。 具体开放安排以资产管理人公告(如需)为准,资产管理人在指定网站发布公告即视为已履行告知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