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全称华源证券聚福一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产品类型集合理财
3产品代码F29028
4管理期限120个月
5封闭期本计划以定期开放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 本计划每个开放期为成立后每周一、周三、周五(如遇法定节假日,开放期则顺延至下一个开放日)。在开放期内,本计划办理参与、退出等业务。每个开放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计划无法按时开放办理参与、退出业务的,开放期延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开放日。 本计划每个封闭期为开放期以外的每个工作日。在封闭期内,本计划不办理参与、退出等业务。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资产管理计划对于每份计划份额,设定1年的滚动运作期。 对于每份计划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之日(对投资者初始募集期间认购的计划份额而言,下同)或参与申请确认日(对投资者在开放日参与的计划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至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之日或参与申请确认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的期间;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后的最近开放日后的次一日起,至第二个运作期起始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即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的期间;以此类推。 正常情况下本计划每个开放日开放参与。但对于每份计划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投资者不能提出退出申请;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后的最近开放日,投资者可以提出退出申请。 如果投资者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后的最近开放日未退出的,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后的最近开放日后的次一日起该计划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6投资范围1、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 (1)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场所交易的可以划分为均等份额、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完善流动性机制的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不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及资产支持票据优先级(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及资产支持票据的基础资产不包含信托计划、私募基金、资管产品及其收(受)益权); (2)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含银行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和通知存款)、同业存单以及债券逆回购; (3)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 2、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准予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 3、期货和衍生品资产,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4、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包括QDII,均不含劣后级份额),包括: (1)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比照公募基金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商业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 (2)私募资产管理产品: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私募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管理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信托公司管理的资金信托计划、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已登记的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其他业务,包括债券正回购、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7风险等级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