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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为确保您能顺利进行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请您在认真阅读和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9月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7年9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详细内容见附件链接)的基础上,并对以下注意事项进行阅读和了解:
一、 网上客户端下载安装
《九州证券网上交易(通达信版)》可支持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业务,在投资者参与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前,请您登陆九州证券官网(http://www.jzsec.com)下载最新版交易软件,完成软件安装后,可进行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
二、 申购缴款要求
投资者可在T日参与可转债、可交换债网上发行,申购额度与投资者账户市值无关,您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您在申购可转债、可交换债摇号中签后,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16:00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放弃认购的数量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深圳市场可转债、可交换债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即100元的整数倍;上海市场可转债、可交换债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10张),即1000元的整数倍,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最终中签缴款结果以T+2日终清算完成后为准。
三、 账户资金缴款顺序
若投资者同一日中签新股和可转债或可交换债,但是账户中认购资金不足时,我公司的缴款顺序为先股后债,先深市债后沪市债,同市场的债券,系统将按成交金额(即:中签数量*申购价格)较小的优先进行交收。可转债、可交换债缴款顺序调整需投资者到所属营业部临柜申请。
若投资者参与了基金智能定投业务,在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缴款日我公司系统先处理基金定投业务,后处理中签缴款。请投资者关注,避免账户出现中签放弃的情况。
若投资者通过我公司投资大师网上交易系统开启了新股中签资金自动冻结功能,此功能仅对新股中签生效,不支持可转债、可交换债中签业务,请投资者关注,避免账户出现中签放弃的情况。
四、 配号、中签结果查询
您可以通过本公司九州证券网上交易(通达信版)【中签查询】菜单查询可转债、可交换债中签情况,或拨打全国统一咨询电话95305人工咨询您的中签情况。
为更好的为您提供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服务,本公司T+2日(即中签缴款日)会以短信形式提醒您缴款,请您及时更新联系信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等其他异常情况,可能会导致部分或全部短信无法发送,或无法接收。请您不要仅依赖短信提醒,从而耽误您的中签缴款。
五、 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
2.鉴于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额度不与市值挂钩,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请投资者注意中签后不能足额缴款的风险。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合并计算;投资者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包括不合格、注销账户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次数),自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申购。
根据您与九州证券签署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第三十条的规定,特向您进行本次公告,本次公告为《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此告知。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2日
相关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c_20170908_4387298.shtml
2.《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7年9月修订)》397746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