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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九证嘉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防范与母公司利益冲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有效防范西藏九证嘉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证券”)的利益冲突,促进公司私募基金业务的规范发展,根据《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防范利益冲突,是指通过公司与九州证券之间在人员、机构、财务、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相互隔离等措施,加强母子公司之间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防止母子公司发生利益冲突、利益输送、“暗箱”操作和道德风险,保障公司与九州证券合法合规运营的内部控制制度安排及措施。
第三条 公司的总经理是防范利益冲突制度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并需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落实本制度,开展防范公司与九州证券利益冲突相关工作。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九州证券及其相关部门、其他子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开展私募基金业务。
第五条 公司与九州证券在人员、机构、财务、资产、经营管理、业务运作等方面相互独立,办公场所实施物理隔离。公司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是独立经营主体,按照年度绩效目标开展经营工作。
第六条 公司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应专职,不在九州证券领取报酬。
第七条 公司建立独立投资决策和风险防范机制,明确投资决策权限,项目选择标准,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有关业务流程,提高投资决策、执行、监督的透明度,防范投资风险。
第八条 公司运作坚持市场化原则,引进专业投资人才,建立专业团队,树立品牌意识,促进合理竞争。
第三章 防范利益冲突具体安排
第九条 加强人员管理,严禁从业人员违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公司的业务人员、投资决策委员会人员或者执行董事、董事会等有关人员与拟投资项目存在利益关联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进行经营管理、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实现母子公司在业务上的相互独立。九州证券不得违规干预公司、基金的投资决策。公司项目的调查、分析、评价均由其独立完成。
第十一条 资金财务分开管理,公司、基金在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财务核算上与九州证券完全分开。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构建独立会计核算体系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基金资产对外投资。
第十二条 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定期或专项由外部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
第十三条 建立信息传播防火墙,公司与九州证券之间的信息传播适度隔离,防止泄漏、违规经营等现象的发生,对因业务需要知悉相关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时亦同。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管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